首批“国家煤库”今年将开建

发布时间:2011-05-31阅读次数:

在煤荒频发之下,煤炭将成为继石油之后我国第二项国家储备能源,这也是第一次提出国家煤炭应急储备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,《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制定完毕,其中明确提出今年将启动建设“国家煤库”,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共确定10家大型煤炭、电力企业和秦皇岛港、黄骅港、舟山港、广州港、珠海港等8个港口企业。                  (国家电力信息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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